
相比于2022年发布的《指引》适用于“中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及其证券子公司”的范围,此次修订后的文件适用于“全部证券公司,各级子公司参照执行,人员范围涵盖与证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和领取薪酬的董事、监事”。 ——强化内部治理 《指引》明确,证券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基本制度、薪酬总额预算决算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、薪酬情况等进行审议;证券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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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6:56:04